中国的国有企业犹如一个庞大的“机器”,内部繁杂甚至琐碎的“部件”严重地制约了其运行效率和竞争力,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推进,中国政府决心剪掉这些零碎的分支。
7月25日,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召开全国国有企业“三供一业”(供水、供电、供气和物业)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,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,2018年底要基本完成中国国有企业“三供一业”分离移交。
就在一个月前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印发了《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对这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。
国资委称,剥离国企“办社会”职能工作要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,2019年起国企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承担相关费用。
根据6月22日国资委最新发布的指导《意见》,分离移交“三供一业”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,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、设计费用、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、施工费用、监理费等。
此外,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。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%,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%,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。
《意见》还要求,国企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“三供一业”进行补贴;在在人员安置方面,通知称,移交“三供一业”涉及的从业人员,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,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。
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界面新闻表示,剥离国企“办社会”职能是在中国经济下滑和加快推进国企改革背景下的关键一步,也是必要的一步。
“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,国企承担了大量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,比如厂办大集体、教育、医疗等,这让他们背负了沉重的包袱,更不利于国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。”他说。
根据国务院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,中国的国企拥有的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超过8000个,需要年度费用约800亿元。
国企改革专家,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指出,除了每年要支出数额巨大费用来补贴这些机构外,中国所谓的国企“办社会”显然不符合现代公司的治理体系。
他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,计划经济时期,国企基本是“大而全,小而全”的模式,这除了表现在生产体系上,还包括社会功能上的,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,因为能从很大程度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甚至推动了一座城市的发展。
“不过,进入市场经济之后,中国之前的模式就显然就不适应了,中国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在不断地解决这个问题,例如公检法、义务教育的剥离。”周放生说。他将国企“办社会”比喻成是游离于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的“怪胎”。
实际上,中国高层一直对这些庞大国企的“衍生品”及其可能导致的问题高度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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